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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天

来源:网络

状态:连载中

作者:姚远

主角:唐玄玄长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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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管名字可能不太符合英雄主义的元素,但是游侠出身的金盘能够在不到三十年的时间,在表面上成功的统一了大陆,并且用自己的名字命名了自己的王朝,甚至命名这个被征服的大陆,这本是已经是极为荣耀的事情。

英雄造时势,时势造英雄。

金盘大帝能够完成统一大业,和当时大陆的势力情况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。

没有任何一个成型的王国,广袤的土地上充斥着大大小小的城邦、部落,所以当金盘大帝以不足万人的骑兵起家,迅速以滚雪球的方式壮大起来。

其实金盘王朝武力征服占领的地盘不足大陆的二分之一,剩下的势力完全是望风臣服,这样的统一尽管很有效率,但是,弊端却是不够稳固。

也许这也是后来金盘王朝覆灭的原因。

雄心勃勃的金盘建立了大陆上第一个帝国,这个帝国如此庞大,大到从大陆中心的金京城派信使到边陲之地需要几个月的时间,这还是在忠诚的信使一路快马加鞭极少休息的情况之下。

在风道人讲到这里的时候,小唐忍不住有些热血澎湃。

大丈夫持三尺剑立不世之功,实在是男人共同的梦想,小唐当然是男人,所以他当然很向往很崇拜。

统治这样庞大的帝国,需要的不只是所向披靡的武力,更多的还是要超人的睿智。

金盘大帝的武力和头脑也许远超常人,可是治理幅员如此辽阔的土地还是力不从心。

金盘王朝二十三年,西方的两个部落爆发了一场并不惨烈的战争。

这可以理解,两个人口都不超过三万的部落中战士也不会太多,而战争的原因则更是让人啼笑皆非。

甲部落的猎人捕杀了一只老虎,这位高兴的英雄在检查自己战利品的时候,赫然发现老虎的身体上还插着另外一枝箭。

然后乙部落的一位勇士跳出来说这只老虎是他先射中的,所以猎物应该属于他。

甲部落的英雄自然不肯接受这样无耻的要求,于是两人决定用最简单最原始最有效的方法来确定猎物的归属,但是出于惺惺相惜或者别的原因,这场决斗将不使用武器,而且也不以杀死对方为最终目的。

接下来是甲部落的英雄鼻青脸肿但兴高采烈的拖着猎物得胜而归,而乙部落的勇士则带着几根断裂的肋骨回到家中,在途中,他还不忘采几根疗伤的草药外敷内服。

让人悲伤的是,这位勇士不但在打猎上不能做到一箭致命,在决斗的时候拳头不够坚硬,就连在对草药的认识上也相当的经验不足。

不知是哪颗草药最后得了手,反正这位勇士回到家中不久就蹬腿去见了老虎的亡魂,也许在魂灵的对决中他能成为一个好猎人。

但是中毒而死这件事对一位勇士来说是不光彩的,尤其是自己吃死了自己,他的部落也不能接受这样窝囊的死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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