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冯谖的不告而别,孟忧也很是头痛,百姓们流言四起,民心渐失。诚如他们所言,就连天也不站在他这边,几日前,本已阴雨连绵,眼下却又是艳阳当空,好不容易露出点儿头来的嫩草,立马被这太阳烫掉了芽。
齐国二十三年,孟尝君治理无方,其封地尝邑久旱成灾,齐王罢免其尝邑封地之主,削去其爵位。但念其先父尽诚竭节,殚诚毕虑,尽数敛去其家产,留其旧宅一处。
曾经门庭若市的孟尝君府邸,如今人去楼空,门可罗雀。孟忧坐在院子里的一角,看着空落落的府邸,虽说他从前有想过将这三千门客遣散,但也只是想想而已。
谁又能想到一纸帛书,他从齐国皇亲国戚尝邑封主孟尝君变成了平民百姓田文,昔日对他拱手相让的三千门客,一夜间自行离去,只有继明依旧一手杵着拐杖,一手操着一锅铲,冁然而笑,“主公,今日想吃什么?”
孟忧双手捧脸,撑在膝盖上,嘟囔道:“随便。”
继明生得一副平淡无奇的的模样,还缺了一条腿,如此惨烈,应该是没有别的更好的去处了,才会留下来,伺候他这么一个落魄神仙。孟忧如是想到,他实在想不出来自己还有什么值得让人留下的。
“哟,今日怎么如此清静啊?”已经有数月未曾露面的苟盗不知从什么地方而来,满面红光,华冠丽服,笑嘻嘻地说道:“吃饭了没啊?”
孟忧看呆了,只觉得这副模样似曾相识。
“怎地?主公不识得属下了么?”
“自然识得,只是今日一见,忽然觉得你越发的,呃,……容光焕发了。”
“不敢不敢,主公都未曾容光焕发,属下怎敢呢?”苟盗笑得越发灿烂了,双目放光,似是要将孟忧吞得骨头都不剩。
“你来这里做什么?”继明拄着拐杖从厨房急行而出,厉色道:“滚出去,这里不欢迎你!”
苟盗呵呵直笑,笑完了用极其轻蔑的语气说道:“我来这里,不是来听疯狗狂吠的。我来,是来教你如何拯救苍生的。”
“什么?!”孟忧如梦惊醒,身体霎时变得冰凉。
这天下还知晓他曾经那么幼稚可笑的愿望的,还有谁呢?再加上这熟悉的睥睨苍生之感!不!不可能是那人的!
“怎么了?殿下,你怕了么?你不是口口声声要拯救苍生么?不是说,若一去不回,那便一去不回么?怎么,这么一点点的牺牲,你就害怕了?”
“你以为,他们是不愿意伤你么?他们是不愿做第一个,第一个弑君贼。”……
记忆中那一双苍白的手,那副从未看清过的面孔,那个不屑的声音,与眼前之人的身影重叠在了一处。
“不,不可能是他。”孟忧瞪大了眼睛,蜷缩起来,瑟瑟发抖。
疼,全身上下的每一块血肉都在撕裂着,骨子里的血液似乎凝固了。冷,孟忧的背后森森冒着冷汗,耳朵嗡嗡作响,心跳得一下比一下慢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