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是当归苗,我去,这么多野当归。”
叶凡大喜过望,整个山坳里全是野生当归,生长得密密麻麻。
他飞奔上前,二话没说伸手拔出一株当归苗。
山坳里土壤松软潮湿,拔起来很轻松。
仔细一看下面的当归,好家伙,个头十足,比市面种植的当归大了足足一倍。
上面覆盖着新鲜的泥土,一闻,一股浓郁的药材味。
毫无疑问,这当归算是货真价实的上品当归。
这要是拿到市场上去卖,那还不成抢手货啊!
叶凡欣喜若狂,双手不停,不一会儿就拔了不少当归,装满了小背篓。
下午就拿进城去卖,希望能卖个好价钱。
叶凡吹着口哨下山,心情别提多愉快。
走到半路,一只漂亮的野山鸡从路边蹿出来,叶凡眼睛一亮。
哈哈,中午可以开荤了,毫不客气把野山鸡抓回家,又顺手采了不少野蘑菇。
回去用当归、蘑菇和野山鸡一起炖,想想就让人馋得直流口水,这样的美味,是大城市吃不到的。
回到村里,叶凡直奔春兰家。
看见叶凡回来,春兰笑着嗔道。
“小凡,一大早跑哪去了,我给你做了早饭,叫了半天家里连个人影都没有。”
叶凡嘿嘿一笑。
“我去大青山了,春兰姐,你看看我带什么回来了。”
叶凡将背篓放下,春兰探头一看,顿时喜笑颜开。
“呀,抓了一只野山鸡,你真行,大青山的野山鸡跟成精了一样,可不好抓。”
“再难抓的野山鸡,也逃不过我叶凡的魔掌。”叶凡得意道。
接着春兰撇见背篓里的当归,好奇道。
“这土疙瘩是什么,以前没见过。”
春兰不知道也不奇怪,山里人没念过书,懂医的更少,平常人家很少见过当归。
“这是当归,补气活血驱寒,还能调经止痛呢。别看他土里土气,其貌不扬,在城里很受欢迎。”叶凡讲解道。
“当归我倒是听人说过,是很有名的药材,只是以前没见过,你挖这个干什么?”春兰偏着头问道。
“下午拿到城里去卖,城里人稀罕这玩意儿,而且我这是纯野生当归,肯定能卖个好价钱。”
“这也能卖钱?”春兰有些不相信道。
“等着瞧吧,下午进城卖了钱,你想买啥,我送你。”叶凡胸有成竹。
“我什么也不缺,你现在跟宋家人闹翻了,以后还要存钱娶媳妇,可别乱花钱。你有学问,最好是娶个城里的媳妇,在村里长脸。”春兰摇头道。
叶凡曾经在县城上过高中,算是村里最有学问的人。
“我不稀罕城里媳妇,我就喜欢像春兰姐这样的,人漂亮又淳朴,嘿嘿嘿。”
叶凡没皮没脸道,说到城里女人,叶凡一想到宋家母女,就恶心得要死。
“瞎说,我就是个乡下女人,土里土气的,怎么能跟城里女孩比。”
春兰脸蛋微红,话虽这样说,心里却跟吃了蜜一样甜。